國投瑞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國投瑞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6年2月12日
送出日期:2026年2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國投瑞銀中證全指公用
基金簡稱基金代碼159159
事業(yè)ETF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深圳證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02-04
市日期2026-02-12
基金類型股票型交易幣種人民幣
運作方式普通開放式開放頻率每個開放日
開始擔任本基金
2026-02-04
基金經理的日期
趙建
證券從業(yè)日期2003-08-01
基金經理
開始擔任本基金
2026-02-11
基金經理的日期
錢瀚
證券從業(yè)日期2016-05-23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
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個月
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場內簡稱公用事業(yè)ETF國投瑞銀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
投資目標場情況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力爭不超過0.2%,年化
跟蹤誤差力爭不超過2%。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指數。
投資范圍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
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還可投資于除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
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創(chuàng)業(yè)板、科創(chuàng)板及其他中國證監(jiān)會
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
融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可轉換債券
(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短期融
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
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期貨
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
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
務。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的資產比
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因
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期
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的規(guī)
定執(zhí)行。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1、股票投資管理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
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
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導致基金無法完全投資于標的指數成
份股時,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內的其他指數投資
技術適當調整基金投資組合,以達到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特殊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2)標的指數成份股流
動性嚴重不足;(3)標的指數成份股票長期停牌;(4)標的指數成
份股進行配股、增發(fā)或被吸收合并;(5)標的指數成份股派發(fā)現金股
息;(6)標的指數成份股定期或臨時調整;(7)標的指數編制方法
發(fā)生變化;(8)其他基金管理人認定不適合投資的股票或可能嚴重限
制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合理原因等。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
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
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
主要投資策略
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2、存托憑證投資策略: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
略,基于對基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究判斷,進行存托憑證的投資。
3、債券投資管理策略:本基金將以降低跟蹤誤差和流動性管理為目的,
綜合考慮流動性和收益性,構建債券投資組合。其中,對可轉換債券
和可交換債券,本基金將結合對其債券部分價值以及對目標公司的股
票價值的綜合評估,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品種進行投資。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管理策略:對于資產支持證券,其定價受市場利
率、發(fā)行條款、標的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多種因素影響。
本基金將在基本面分析和債券市場宏觀分析的基礎上,以數量化模型
確定其內在價值。
5、股指期貨投資管理策略: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將根據風
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適度運用股指期貨。本基金利用
股指期貨流動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桿操作等特點,提高投資組合的
運作效率。
6、股票期權投資管理策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本基金將根據
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基于謹慎原則運用股票期
權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管理,以控制投資組合風險、提高投資效率,
從而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7、國債期貨投資管理策略: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將根據風
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適度運用國債期貨。本基金利用
國債期貨流動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桿操作等特點,提高投資組合的
運作效率。
8、融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投資管理策略:本基金將在條件允許的
情況下,本著謹慎原則,適度參與融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
未來,隨著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fā)展和豐富,本基金可在不改變投資
目標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履行適當程序后相應調整和
更新相關投資策略,并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業(yè)績比較基準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指數收益率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
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法
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
場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
風險收益特征
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已對本基金重新進行風險
評級,風險評級行為不改變本基金的實質性風險收益特征,但由于風
險等級分類標準的變化,本基金的風險等級表述可能有相應變化,具
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注:詳見《國投瑞銀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中“基
金的投資”。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qū)域配置圖表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
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比較
圖
無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1、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機構可按照不超過0.30%的標準收取傭金;
投資者在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0%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傭
金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2、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收費方
管理費0.15%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
托管費0.10%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40,000.00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110,000.00規(guī)定披露報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律
師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
金的證券交易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
費用、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
其他費用用等費用,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相關服務機構
《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
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別詳見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fā)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本基金運作相關費用為年金額的,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
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
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風險
(1)指數投資風險
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中證全指公用事業(yè)指數成份股,本基金的資產凈
值會隨標的指數的波動而波動。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
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波動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價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經濟因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投資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而波動,導致指數波動,從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發(fā)生變化,產生
風險。
3)部分成份股權重較大的風險
根據本基金標的指數編制方案,存在個別成份股權重較大、集中度較高的情況,可能使
基金面臨較大波動風險或流動性風險。
4)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fā)生偏離:
①由于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
離度與跟蹤誤差;
②由于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配股、增發(fā)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fā)生變化,
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③成份股派發(fā)現金紅利等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正的跟蹤偏離度;
④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因標的指數流通市值過小、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
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沖擊成本而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⑤由于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托管費等費用的存在,使基
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⑥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
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
跟蹤程度;
⑦基金現金資產的拖累會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
⑧其他因素,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有比例與標
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數跟蹤
成本較大;因基金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fā)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
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5)標的指數終止風險
指數編制開發(fā)與計算維護受諸多因素影響,其中多數因素不受控制。因市場結構變化、
產品定義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指數不再對其衡量的標的具有代表性等極端情況均可能導致
指數終止。
6)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目標的風險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力爭不超過0.2%,年化跟蹤誤
差力爭不超過2%,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
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偏離。
7)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
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十個工作
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
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投資人將面臨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
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
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維持基金
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差異,
影響投資收益。
8)成份股停牌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fā)生成份股停牌時,基金可能因無法
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9)成份股退市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
金管理人將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綜合考慮成份股的退市風險、其在指數中
的權重以及對跟蹤誤差的影響,據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對投資組合進行相應調整。
(2)ETF運作的風險
1)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盡管本基金將通過有效的套利機制使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控制在一定
范圍內,但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受諸多因素影響,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額凈值的
情形,即存在價格折溢價的風險。
2)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計算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發(fā)布基金份額參考
凈值(IOPV),僅供投資者交易、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時參考。IOPV與實時的基金份額凈
值可能存在差異,IOPV計算也可能出現錯誤。投資人若參考IOPV進行投資決策可能導致
損失,需投資人自行承擔。
3)基金退市風險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被終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提前
終止上市,導致基金份額不能繼續(xù)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的風險。
4)投資人申購失敗的風險
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清單中,可能僅允許對部分成份股使用現金替代,且設置現金替代比
例上限,因此,投資人在進行申購時,可能存在因個別成份股漲停、臨時停牌等原因而無法
買入申購所需的足夠的成份股,導致申購失敗的風險。
另外,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清單中,基金管理人可設定申購份額上限,以對當日的申購總
規(guī)模進行控制,可能存在因達到當日申購規(guī)模上限而導致后續(xù)申購失敗的風險。
5)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失敗的風險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出贖回申請時,如基金組合中不具備足額的符合條件的贖回對價,
可能導致贖回失敗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據成份股市值規(guī)模變化等因素調整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由此可能導
致投資人按原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申購并持有的基金份額,可能無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購、贖
回單位全部贖回。
另外,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清單中,基金管理人可設定贖回份額上限,以對當日的贖回總
規(guī)模進行控制,可能存在因達到當日贖回規(guī)模上限而導致后續(xù)贖回失敗的風險。
6)基金份額贖回對價的變現風險
本基金贖回對價包括組合證券、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和/或其他對價。在組合證券變現
過程中,由于市場變化、部分成份股流動性差等因素,導致投資人變現后的價值與贖回時贖
回對價的價值有差異,存在變現風險。
7)申購贖回清單差錯風險
如果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當日申購贖回清單內容出現差錯,包括組合證券名單、數量、現
金替代標志、現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額等出錯,投資人利益將受損,申購贖回的正常進行將
受影響。
8)申購贖回清單標識設置風險
基金管理人在進行申購贖回清單的現金替代標識設置時,將充分考慮由此引發(fā)的市場套
利等行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造成的利益損害。但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證極端情況下申購贖
回清單標識設置的完全合理性。
9)非深市成份證券申贖處理規(guī)則帶來的風險
本基金申購贖回清單對于非深市成份證券的現金替代標識包括“可以現金替代”,在申
購贖回環(huán)節(jié)中必須使用現金作為替代,并根據基金管理人實際買賣情況與投資者進行退補款,
可能導致如下風險:
①由于非深市成份證券采取基金管理人代買代賣模式,可能給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帶來價
格的不確定性。這種價格的不確定性可能影響本基金二級市場價格的折溢價水平。
②因技術系統(tǒng)、通訊聯絡或其他原因均可能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嚴格遵循“時間優(yōu)先、
實時申報”原則對“可以現金替代”的非深市成份證券進行處理,基金管理人也不對“時間
優(yōu)先、實時申報”原則的執(zhí)行效率和結果做出任何承諾和保證,現金替代退補款的計算以實
際成交價格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約定為準,由此可能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損益。
10)申購贖回的代理買賣風險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收到的替代金額代投資者買入或賣出被替
代證券數量的任意數量的被替代證券,實際買入或賣出被替代證券的價格可能處于規(guī)定時間
內任意成交價,基金管理人對此不承擔責任?;鸸芾砣擞袡喔鶕鹜顿Y的需要自主決定
不買入或不賣出部分被替代證券,或者不進行任何買入或賣出證券的操作,基金管理人可能
不買入或不賣出被替代證券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市場流動性不足、技術系統(tǒng)無法實現以及基
金管理人認為不應買入或賣出的其他情形。
11)操作或技術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誤
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風險,例如,申購贖回清單編制錯誤、越權違規(guī)交易、欺詐
行為、交易錯誤、IT系統(tǒng)故障等風險。
在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tǒng)的故障或者差錯而影響交易
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登記機構、證券經紀機構、銷售機構、證券/期貨交易所等。
12)套利風險
鑒于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和技術約束,套利完成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套利存在一定風
險。同時,買賣一籃子股票和ETF存在沖擊成本和交易成本,所以折溢價在一定范圍之內
也不能形成套利。另外,當一籃子股票中存在漲停、跌停、臨時停牌等情況時,套利會因成
份股無法買入或賣出而受影響。
13)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多項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存在以下風險:
①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因多種原因,導致代理申購、贖回業(yè)務受到限制、暫停或終止,由
此影響對投資人申購贖回服務的風險。
②登記機構可能調整結算制度,對投資人基金份額、組合證券及資金的結算方式發(fā)生變
化,制度調整可能給投資人帶來風險。同樣的風險還可能來自于證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機構。
③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服務機構可能違約,導致基金或投資人利
益受損的風險。
(2)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若所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之債務人出現違
約,或在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交收違約,或由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質量降低導致證券價格下降,
有可能造成基金財產損失。另外,受資產支持證券市場規(guī)模及交易活躍程度的影響,資產支
持證券可能無法在同一價格水平上進行較大數量的買入或賣出,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3)金融衍生品投資風險
金融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其評價主要源
自于對掛鉤資產的價格與價格波動的預期。投資于金融衍生品需承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由于金融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桿效應,價格波動比標的
工具更為劇烈,有時候比投資標的資產要承擔更高的風險。并且由于金融衍生品定價相當復
雜,不適當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資產面臨損失風險。
1)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
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如果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guī)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2)投資國債期貨的風險
國債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相應期限國債收益率出
現不利變動時,可能會導致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國債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如果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guī)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3)投資股票期權的風險
股票期權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的方式,投資者的潛在損失和收益都可能成倍放大,尤其
是賣出開倉期權的投資者面臨的損失總額可能超過其支付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的保
證金,具有杠桿性風險。在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時,應當關注股票現貨市場的價格波動、股票
期權的價格波動和其他市場風險以及可能造成的損失。
(4)參與融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的風險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與融資,可能存在杠桿風險和對手方交易風險等融資業(yè)
務特有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流動性風險,指面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發(fā)生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
對價的風險;
2)信用風險,指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
券費用的風險;
3)市場風險,指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4)其他風險,如宏觀政策變化、證券市場劇烈波動、個別證券出現重大事件、交易對
手方違約、業(yè)務規(guī)則調整、信息技術不能正常運行等風險。
(5)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存托憑證,除承擔境內上市交易股票投資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
還將面臨中國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托憑證發(fā)行機
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fā)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
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發(fā)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
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礎證券發(fā)行人,在持續(xù)信息披露監(jiān)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
制度、監(jiān)管環(huán)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6)科創(chuàng)板股票投資風險
基金資產投資于科創(chuàng)板股票,會面臨科創(chuàng)板機制下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
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風險
①科創(chuàng)板退市制度較主板更為嚴格;
②新增市值低于規(guī)定標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規(guī)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退市的情
形;
③執(zhí)行標準更嚴,明顯喪失持續(xù)經營能力,僅依賴與主業(yè)無關的貿易或者不具備商業(yè)實
質的關聯交易維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會被退市;
④不再設置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huán)節(jié),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更大。
2)市場風險
科創(chuàng)板企業(yè)相對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jié)能環(huán)保及生物
醫(y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yè)和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大多數企業(yè)為初創(chuàng)型公司,企業(yè)未來盈利、現金流、
估值均存在不確定性,股票投資市場風險加大??苿?chuàng)板股票競價交易設置較寬的漲跌幅限制,
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其后漲跌幅限制為20%,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首日即
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可能導致較大的股票價格波動。
3)流動性風險
科創(chuàng)板投資門檻較高,科創(chuàng)板的投資者可能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整體流動性可能相對較
弱。此外,科創(chuàng)板股票網下發(fā)行時,獲配賬戶存在被隨機抽中設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可能,
基金存在無法及時變現及其他相關流動性風險。
4)系統(tǒng)性風險
科創(chuàng)板企業(yè)均為市場認可度較高的科技創(chuàng)新企業(yè),在企業(yè)經營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趨同,
所以科創(chuàng)板股票相關性較高,市場表現不佳時,系統(tǒng)性風險將更為顯著。
5)政策風險
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yè)扶持力度及重視程度的變化會對科創(chuàng)板企業(yè)帶來較大影響,國際經
濟形勢變化對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及科創(chuàng)板股票也會帶來政策影響。
(7)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北京證券交易所主要服務于創(chuàng)新型中小企業(yè),在發(fā)
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規(guī)則與其他交易場所存在差異,本基金若投資北京證券交易
所股票可能面臨中小企業(yè)經營風險、股價大幅波動風險、企業(yè)退市風險、流動性風險、監(jiān)管
規(guī)則變化的風險等,從而可能對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或損失。
2、投資組合的風險
本基金的證券投資組合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3、開放式基金共有的風險:如合規(guī)性風險、管理風險、操作風險、其他風險。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
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商未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應當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
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
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及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
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
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關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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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份額凈值
(6)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7)其他重要資料
2、本基金標的指數信息詳見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網站,網址:www.csinde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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